为加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,提升设备使用效益,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,本着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、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规定,经满归森工公司研究决定,对公司部分大型设备进行公开竞价出租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本次公开竞价出租的大型设备为公司生产经营等闲置设备,设备均为正常运营状态,具体明细如下
设备名称 |
规格型号 |
数量(台) |
出租底价(元 / 月 / 台) |
设备状况 |
租赁期限 |
备注 |
挖掘机 |
XE500GK |
1 |
50000/台 |
正常使用,定期维保 |
以合同为准 |
含操作人员每月50000元/台,不含操作人员每月40000元/台不含燃油 |
挖掘机 |
XE420GK |
2 |
42000/台 |
正常使用,定期维保 |
以合同为准 |
含操作人员每月42000元/台,不含操作人员每月32000元/台不含燃油 |
注:以上设备整体竞价出租,具体设备台数、设备操作人员及租赁期限由竞价后满森公司最终确定并签订合同,设备实际状况以现场查验为准,承租方报名前可申请现场查验设备。
1.报名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12;00止,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。
2.报名方式:仅限于非个人承租,且承租方租赁的设备仅限于满归地区使用,意向承租方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明、授权委托书(单位承租,加盖公章)到本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报名,并缴纳竞价保证金5万元,竞价成功后保证金可转换为设备租赁履约保证金。
3.保证金收款信息
收款方: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满归森林工业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根河市支行
账号:15001619236050000279
注:保证金缴纳时需备注“大型设备租赁竞价保证金”,未备注或备注不清视为无效缴纳。
4.竞价时间:以公司择期通知为准,报名成功后将通过电话告知具体竞价时间,逾期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。
5.竞价地点:满归森工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
6.竞价方式:采用现场公开竞价方式,本着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方,全程杜绝围标、串标等违规行为,保障国有资产权益。
竞价从对应设备出租底价开始应价,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500元/月/台,可按整倍数递增;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意向承租方,现场确认竞价结果。
7.成交规则
a、最高出价不低于底价的,出价最高者为承租方;
b、若最高出价低于底价,该设备本次竞价不成交;
c、如设备仅有一家报名并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,出租方将按底价确定租赁关系;
d、若出现相同最高有效报价,现场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承租方。
8.付款与合同:竞价成功签订合同后,承租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租金(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租金),并与公司签订《设备租赁合同》,逾期未支付租金或未签订合同者,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,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。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需在首月5日前支付租金。
1.承租方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经营范围包含设备租赁或相关工程作业,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、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;
2.承租方需具备设备使用、维护的相应能力,能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范使用设备,承担设备租赁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。
1.本次竞价出租的设备数量有限,按报名及竞价结果确定承租方,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接,逾期未交接视为违约。
2.租赁期间,承租方承担设备的燃油、使用期间维修、人工等全部费用,如不含操作人员则不需要承担人工费用,因操作不当、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坏、遗失的,承租方需按设备评估价值进行足额赔偿;因设备使用产生的安全事故,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。
3.出租方对设备提供交付时的正常使用状态保障,租赁期间承担设备的日常维修、保养义务,承租方需定期向出租方报备设备使用状况。
4.本公司将对整个竞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,确保公平、公正。任何违规竞行为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其竞价资格,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5.竞价保证金处理:竞价成功者,保证金自动转换为租赁履约保证金,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,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;竞价未成功者,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。
6.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、转借本次竞价承租的设备,不得擅自改变设备使用用途,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,没收履约保证金,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。
7.如公司防火需要,无偿调回,费用按实际使用计算。
8.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满归森工公司所有,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竞价出租事宜进行合理调整,调整内容将另行公告。
1.设备查验及报名地点:根河市满归镇
2.联系人:董俊杰
3.联系电话:15304701921
意向承租方可在报名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咨询、查验设备,满归森工公司衷心感谢各界朋友的支持与参与,期待与您携手合作!